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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简称中国海事局)在测绘管理方面的职能是:负责“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绘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此外,中国海事局具有涉外职能,积极参加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等国际会议,参加区域合作,履行国际义务。
解放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港口航道测量队伍,更没有自己出版的航行图。建国后,沿海港口航道测量起初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海道测量部独力承担,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港口扩建日益增多,当时的海道测绘体制和效率已远远不能满足港航运输与港口建设的迫切需要。1955年5月,为了适应新中国水运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船舶进出港对航海图书的需要,交通部在广州成立了我国第一支海港测绘队伍,直接隶属于当时的交通部海运总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变迁,到上世纪70年代末,在原来交通部海港测量队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天津、上海和广州三个航标测量处,分别承担着我国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和南海海区沿海港口航道测绘和民用航海图书编制发行工作。1986年,政府机构改革,交通部海上安全监督局成立。交通部的港口航道测绘队伍从航道局成建制转入新组建的天津、上海、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进一步确立了其作为国家航海保障力量组成部分的地位,正式纳入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进入跨越式发 展时期。1998年,水监体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成立,形成了现在的海洋测绘管理体系。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海事测绘队伍不断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一支人才辈出、装备精良、实力雄厚、享有崇高声誉、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海洋测绘队伍,形成了以中国海事局领导的天津、上海和广东三支海区模式管理的海事测绘队伍以及航海图书印制中心、电子海图中心和航测科技中心一整套完善的海道测绘实施和管理体制。其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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