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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代表国家对其所管辖海区及港口依法实施海事管理的行政机关,是具有跨海域管理职能的交通部直属一级单位,由交通部海事局实行垂直领导。
上海海事局在上海市沿海海域和港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统一监督上海市沿海、沿长江口水域和上海港区水域内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负责华东八省二市的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江苏、浙江、上海地区的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管理;负责东海海区沿海航标管理、港口航道测绘等管理工作。目前上海海事局设有21个机关处室,下辖19个处级基层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的授权,上海海事局负责规定区域内主要港口及其附近水域,沿海重点航道和港湾、锚地及其他指定水域的检测和基本测量,通报海区变化情况,编辑、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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